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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》发布

2024-08-15      浏览量:100

导读:贵州省将分阶段实施水泥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。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。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,

  贵州省人民政府8月1日发布《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》(黔府发〔2024〕9号),其中提到,贵州省将分阶段实施水泥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。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。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,引导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(含电力)实施超低排放改造。推进玻璃行业企业实施深度治理。到2025年,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。

  八)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

  各地要将既有的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。县级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/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。

  (九)有序推进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

 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,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,安全稳妥推进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、电能、天然气等,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者园区(集群)集中供气、分散使用改造,逐步淘汰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。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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