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小时热线:0371-55961956 18236986315
免费通话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《邢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

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《邢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

2024-07-31      浏览量:90

导读:开展燃煤(燃气)锅炉关停整合。各县(市、区)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,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。

  7月12日,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《邢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。方案指出:

  开展燃煤(燃气)锅炉关停整合。各县(市、区)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,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。按照先立后破、不立不破的原则,加大管网建设整合力度,推进远距离输热。在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满足负荷需求的情况下,对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予以关停或整合。2024年底前淘汰茶水炉、储粮烘干设备、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,市区及县城城区淘汰全部燃煤经营性炉灶。2024年11月15日前,退出“六区”范围内1蒸吨及以下燃气锅炉37台。市、县建成区等人口密集区不再新建燃煤、燃油(醇基燃料)、燃生物质锅炉。


上一篇:《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》发布

返回列表

下一篇:明确十大行动 《十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》发布

在线订购

欢迎填写以下表格,留下您的需求、联系电话、设备使用地等信息,并尽可能详细描述产品需求,我们将快速处理您提交的信息,确保您的购买咨询得到及时、准确的回复。

联系我们
如何购买我们的产品?

远大锅炉为您提供 燃油燃气锅炉真空锅炉导热油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煤锅炉 的选购和解决方案;您可以致电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0371-55961956   18236986315,进行产品咨询或来访预约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