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7-07 浏览量:89
导读: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、十堰市工作要求,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印发《丹江口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》,安排制定27项主要工作任务,统筹做好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。全文如下:
丹江口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、十堰市工作要求,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1.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。按照《湖北省能源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确定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,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。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硫、高灰分煤炭,每年开展商品煤煤品煤质检查不少于两次。严控高耗煤行业准入,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。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成果,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措施,落实管控要求。
2.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。推进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,鼓励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。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,构建多元供气格局,加快“气化乡镇”进程,逐步提高天然气使用比例和实际供应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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